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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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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已出版过多次,为“十一五”规划教材之一。此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教材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涉及修订的内容,从法理、应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背景、修订重点及如何理解适用。
完善国家赔偿立法基本问题研究
《完善国家赔偿立法基本问题研究》主要内容: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赔偿法》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来,对于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必须承认,《国家赔偿法》实施得并不顺利,其中既有、法律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因素,也有现行国家赔偿制度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迅速发展的因素。认真研究国家赔偿制度的相关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完善国家赔偿立法基本问题研究》系统探讨了国家赔偿的基础、国家赔偿的体系、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制度、司法赔偿制度、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国家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等若干基本问题,还首次系统介绍了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德国、日本和美国的国家赔偿制度,以期为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提供理论参考。
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
全书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与理论,并比较科学地处理了教材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本书特点:理论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反映最新司法解释的进展。逻辑清晰、语言简练。介绍性与启发性相结合。
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内容着眼于三大部分:非常规突发事件背景下的法律与公共政策;非常规突发事件、风险规制与法律;特定领域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与政策。内容全面,结构完整,编排合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日益突显,政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亦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对于应急管理尤其是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有深入的解读,能为政府机关负责人以及行政法学者和研究人员的日常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解决思路。
纪检监察核心词条释义
本书以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中的核心词条及核心法规为专题,专题下分列规范解读、适用难点、典型案例、法规依据、知识点图解等模块,系统全面解读纪检监察核心知识点。全书突出实务导向,聚焦纪检监察前沿问题,对纪检监察重点难点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引;助力纪检监察人员搭建科学的立体化知识体系;使纪检监察人员一书在手,纪检监察工作胸有成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理解与适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经验,巩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开启了法治反腐的新阶段。本书在深刻领会监察法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有效的监察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机构体系、办案程序规则等方面,对如何在监察法的指导下做好监察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法治中国新时代
中国人民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上奋勇前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国人民的各项权益必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法治中国建设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法治中国新时代必将更加美好,中国也必将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和政府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没的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宪法的修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在正确的轨道上一路向前行进,成果丰硕、成绩斐然、成就突出,谱写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没辉煌壮丽的篇章。
法治中国新时代(英文)
中国人民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上奋勇前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国人民的各项权益必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法治中国建设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法治中国新时代必将更加美好,中国也必将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和政府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没的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宪法的修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在正确的轨道上一路向前行进,成果丰硕、成绩斐然、成就突出,谱写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没辉煌壮丽的篇章。
公立高校信息公开研究
马怀德主编的《公立高校信息公开研究》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蓬勃发展的太背景下,以公立高校信息公开为主题,专门研究公立高校信息公开的历史源流、基本理论、制度内容、域外比较等内容,试图展现一幅绚丽多彩的公立高校信息公开图景。
行政强制法条文释义及应用
《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领域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强制行为,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行政强制法》的条文涵义以及立法精神,无论是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或者是社会公众均十分必要。本书除了对《行政强制法》的条文进行逐条释义之外,还将对行政强制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此外,在对条文进行释义的过程中,还将穿插《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过程以及立法背景的介绍,以更好地帮助读者掌握《行政强制法》的条文涵义以及立法精神。
应急反应的法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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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冲突的实证研究
《我国法律冲突的实证研究》从当前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需要出发,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系统梳理了我国法律冲突现象,同时对国外部分国家解决法律冲突的经验做了介绍,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律冲突解决机制的具体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法律规范的数量大幅增加,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现在日趋严重。尽管近年来已经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过几次清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法律冲突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已经对法律的实施产生很大影响。
法律的实施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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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
《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系我主持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项目研究获得了亚洲基金会的资助。我们从法学角度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以期能够推动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制化进程。本项研究始于2007年10月,项目对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政府绩效评估的具体评估指标、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多角度、跨学科的理论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出两套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
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多年来,对于保障公民权利、规范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加快,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意识的增强,各项改革事业的深人,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函待修改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修改行政诉讼法重点要突出以下儿个方面: 第一,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我国在制定行政诉讼法时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行政诉讼法采用了两种方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一是概括式,即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作出原则的统一性规定;二是列举式,即对法院应当受理和不能受理的案件从行政行为的角度加以列举。行政诉讼法界定行政诉讼范围的标准有两项: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标准,二是人身财产权标准。实践证明,行政诉讼法对相对人诉权限制过严,对保障公民、组织正当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法治秩序均很不利,有必要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作必要调整。 完善行政诉讼范围的原则是,将所有国家公权力主体与相对人发生的公法上的争议均纳人行政诉讼的范围。具体可以采用概括方式规定法院应该受理的行政案件,即凡是公权力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时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不利影响,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对于法院不宜受理的特殊行政行为,应当采用列举排除的方式加以规定。同时取消关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限制,使得所有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均被纳人行政诉讼范围,从而保障相对人的各种合法权益。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按照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相对人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诉讼,只能通过其他监督途径解决违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问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其他的监督机制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数量逐渐增多,违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问题日趋严重。而且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普遍对象作出的,适用的效力不止一次,具有反复性、加之层次多、范围广,因而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一且违法,将会给众多人造成损失,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并予以撤销,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违法不当的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侵害在一定范围内连续发生,使更多的相对人蒙受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抽象行政行为比具体行政行为更具有危险性和破坏力,更有理由将抽象行政行为纳人行政诉讼范围。 关于其他公权力主体行为的监督与救济。按照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行政机关以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而何种组织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却在理论上没有定论。我们认为,这个概念并不科学,而应代之以"其他公权力主体"的概念。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主体,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治组织都应当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所以,诸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足球协会等组织对其成员作出的各种法律行为,除非属于平等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围,一律都应纳人行政诉讼范围,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 关于行政诉讼法所保护的权利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保护的权益范围仅限于相对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权利,以及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其他权利的,公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取决于法律和法规的特别规定。这种权利保护范围显然与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是不符的。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民权利,应当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所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法人的权利纳人行政诉讼的保护范围。 第二,明确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和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界定的原告资格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是,法律没有区分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与有利害关系的人,也没有明确什么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才具有原告资格。如果没有法律规定被侵害的利益受到保护的话,受害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呢?行政诉讼法与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而这又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我们认为,判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关键要看起诉人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起诉人是否具有值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管这种利益是现实的还是将来的,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以及法院能否提供适当的救济。建议将行玖诉讼法关于原告资格的抽象规定修改为 "只要公权力主体的行为对相对人受法律保护的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而法院又能够提供有效的救济,则该相对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关于被告资格问题,由于我国行政机关林立,层次复杂,存在大量的内部机构、临时机构、联合执法机构、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以,如何确定这些主体的诉讼地位将是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可以考虑将行政诉讼的被告界定为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又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第三,不断完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比较合理,但还不够全面系统,缺少关于举证时限、证明标准、证明对象、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行政程序中证据的关系等问题的详细规定,还不能完全解决行政诉讼中有关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中的所有问题。为正确认定行政案件事实,实现行政诉讼的公正和效率,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必要通过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制定出有关当事人举证、质证、法院调取证据的审查认定等较为具体的规则,形成一套符合行政诉讼规律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为审判人员认定各种证据的能力提供规范依据。 第四,解决行政判决裁定执行难的问题。长期以来,行政判决裁定的执行难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法院缺乏司法权威和独立性,被告敢于抗拒法院的裁判。为此,我们建议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的方式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保障行政判决的执行效果。一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赋予检察机关申请执行权;二是强化行政机关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要强化行政机关首长个人的法律责任。建议规定对行政机关采取执行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罚款、通知上级机关督促履行、在政府公报上发表公告督促其履行、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藐视法庭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多种有力措施,促使行政机关履行义务。 第五,完善行政诉讼程序。程序规则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个别程序明显存在问题,加之很多程序过分依赖民事诉讼法,因此,我们建议在细化行政诉讼相关程序的同时,取消行政诉讼不得调解的规定,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改为 "停止执行原则",增设特别程序并规定再审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一是对行政规章及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二是检察机关或自然人、组织作为公益代表人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三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或决定,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或决定的审查程序;四是增设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目的是完备行政诉讼的基本审理与裁判制度,完善程序规定,增强行政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减少准用其他诉讼程序的情形。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公法系列教材:行政诉讼法学(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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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党纪的制度笼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既要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衔接,同时又注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符合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明确处分标准,统一违纪行为名称,提高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一是以纪律类型划分分则内容。二是科学构建纪律处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体系。三是理顺党纪处分与其他责任追究制度的逻辑关系。四是加强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等等。
国家赔偿法学(第2版)
《国家赔偿法学》系统阐述了国家赔偿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内容包括国家赔偿法概述、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概述、行政赔偿范围等。全书力求突出教学的实用性,在注重法学教材理论性的基础上,更强调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使学生对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有较全面的认识。
学校法律制度研究
《学校法律制度研究》的学术价值在于对学校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包括学校法律地位、学校权利义务、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的监督、学校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运行机制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相应的分类,明确不同学校的任务与特征。 《学校法律制度研究》的应用价值在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草案)》(专家建议稿),同时对于条文附详细的理由说明书,为将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提供了基础性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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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要求,我们邀请政法院校和实际部门的法学教授和专家编写出版了这批教材。 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当代中国行政法的源流: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
王名扬,1916年生于湖南衡阳县,当代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名扬1937年考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学,1940年考入(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师从当时的行政法学、留美博士张汇文攻读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研究生。1946年他考取了最后一批国民党政府的公派留学生,前往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1953年他以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巴黎大学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58年学成回国,被分配进北京政法学院。1963年,王名扬被调到北京外贸学院,教授法语。1969年王名扬被下放到河南固始县和息县的“五·七干校”进行劳动改造。1983年王名扬重新回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英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等。 本书系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由应松年、马怀德教授主编。本书收录了王名扬教授当年的同事、学生以及其他国内知名行政法学者等共八十余人的论文,分为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域外行政法制等几部分。作为王老九十华诞的贺寿礼物,本书不但寄寓了各位行政法学者对王老的崇敬和祝福之情,也展现了当代中国行政法学发展的新成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版)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要求,邀请政法院校和实际部门的法学教授和专家编写出版了这批教材。《现代法学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版)》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最新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领导干部半日读:学点行政法
《领导干部半日读:学点行政法》共分四章,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叙述了行政法的概念、特征、渊源、历史发展和学习行政法的意义;第二章“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行政效益原则;第三章“行政法律制度”阐述了行政立法、处罚、许可、强制、复议、赔偿、诉讼制度;第四章“法治政府建设”概述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法治GDP、提高公务员意识、社会矛盾化解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全书总体质量较高,理论体系成熟,结构层次明晰,语言流畅。
中国公法三十年(卷3):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
《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考察司法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及其发展。从1982年通过民事诉讼审理行政案件始,经行政诉讼法制定和实施、主要的立法性司法解释(包括证据问题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大量的批复、指导性案例,直至近几年出现以宪法为据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皆应予以梳理和归纳。以中国司法在宪政结构中的特殊地位为背景,展现司法在推动宪法与行政法的演进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揭示司法推动力的渊源及其面临的阻碍,探讨司法审查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法治政府系列丛书·学位法研究:《学位条例》修订建议及理由
《法治政府系列丛书·学位法研究:<学位条例>修订建议及理由》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课题《修订》的研究成果,共分为三编:第一编为学位法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从理论视角对学位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第二编为学位法的实证研究,主要是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去梳理《学位条例》的现存问题以及各地、各部门所提出的修订建议,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及其整理分析、征求意见回收的整理分析和实地调研报告;第三编为《学位条例》的修订建议,这部分是课题组针对《学位条例》这一法律文本而提出的修订建议及其相应理由,主要包括起草说明、修订建议稿及其注释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释义》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诸如“麻旦旦处女嫖娼”、“余祥林冤狱”等案件的不断出现,国家赔偿制度的合理性与现实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应该看到,国家赔偿法实施中的有些问题是法律不适应社会发展而形成的,有些是制度配套不合理不完善造成的,有些是执法司法环境造成的,还有一些是人们的观念所导致的。为了有效实施法律,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都强烈呼吁尽快修改《国家赔偿法》。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历时5年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终于出台。此次修订是对国家赔偿制度进行的又一次重要改革,对解决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充分救济国家侵权受害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对法治背景下的我国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了多角度、跨学科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尝试以理性、现实且发展的思维构建既符合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客观规律,义符合巾国国情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系统探讨了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的法治背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以及如何健全我国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若下对策与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提供理论参考。
应急管理法治化研究
2007年11月开始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构建了我国公共应急管理的制度框架,使应急活动有法可依,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急管理法治化研究》围绕突发事件应对这一核心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如何实现应急管理的法治化。一部分文章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思考,呼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国的应急法治建设。并认为应当及时总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适时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修改。一部分论文对完善社会预警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思考。对我国的公共应急体制、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危机预控、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国家救助制度、社区危机管理机制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还有部分文章对国外应急法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以期为我国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提供借鉴。
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
学校突发事件对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学校突发事件,必须建立有效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然而在我国,作为公共应急管理一个特殊领域的学校突发事件,其应急机制还远不完善,学术界对这一方面的研究也远远不足。由马怀德等著的《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的目的,正是为了填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方面的研究漏洞,从理论上为其机制的完善提供建议,并形成若干可以付诸实际操作的方案。 《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从七个部分对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进行了研究,除第1部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第1章到第五章)是对学校应急管理的基本方法、策略的介绍,以及第七部分为附录之外,其他五个部分分别以解决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五个关键点的角度入手进行研究。这五个关键点是:学校应急管理的多元化协作应对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第六章、第七章),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第八章到第十三章),学校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管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第十四章到第十九章),学校突发事件的危机心理干预(《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第二十章到第二十三章),以及学校应急管理的立法、纠纷解决与问责(《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第二十四章到第二十七章)。 在第1部分学校应急管理的基本方法和策略中,《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首先从学校突发事件及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的基本介绍一一尤其是基于学校这一特殊时空的特殊性入手,引出目前解决我国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关键,即在于《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所重点关注的五个部分。在此基础上,本部分还强调了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法治化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基本思路。 第二部分是学校应急管理的多元化协作应对机制,这部分内容强调了学校、政府及社会三方力量合作与分工的重要性,提出确定高校主导地位、重新界定政府角色、朋晰社会力量作用的协作方针。 第三部分是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两个环节出发,通过考察全国100所学校(包括50所高校和50所中小学)的现状,总结出我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与拥有比较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美国相比较,特别是研究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应急管理机制和预案的构成及运作,从中借鉴先进经验,以促进国内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 第四部分是学校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管理。基于网络舆情在当前对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影响,本部分在研究网络舆情的基本概念及演化逻辑的基础上,结合在北京L高校发生的网络舆情应对实例,提出了对高校网络舆情的管理与治理模式,并将其运用在应对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上。 第五部分是学校突发事件的危机心理干预,《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提出如果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可能会避免更严重危害的发生,而通过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调查,发现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需求度和其专业化程度远不匹配。因此,学校需要努力提升对青少年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水平。 第六部分是学校应急管理的立法、纠纷解决与问责。《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从依法治校的角度论述了在当前如何构建和完善学校应急管理的法律体系,从而保证当学校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的确定责任主体,并保障相关纠纷能够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得以解决。 最后一个部分是附录,本部分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应用性成果,包括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学者建议稿)》,用于支撑《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关键研究的调查问卷和数据分析,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日本学校危机管理手册》,还提供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范本,同时梳理了我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文件目录和重要法律条文。
行政法学(第4版)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说方略法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我们根据最新制定的教学方案,对原教材分别作了审定和重新修订。 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阐述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的统主。《行政法学》是该系列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行政法学(第2版)
本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以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大纲为蓝本,紧贴课堂教学实际,力求达到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新的学术动向和研究成果。丛书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通过学习目的与要求、思考题、资料链接、案例精选等多种形式阐释教材内容,争取使教材功能在大程度上得到优化,便于在校生掌握理论知识。 《行政法学(第2版)》为该系列之一的《行政法学》分册,书中具体包括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等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案例教程/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案例教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案例教程/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案例教材》根据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从选择典型案例入手,以案例剖析的方式系统阐释了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和重要理论问题。以案例方式对学习进行法学理论教学,内容通俗易懂,具有形象性。对行政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行政法学理论及实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国家命运:反腐攻坚战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经常抓、长期抓,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必须全党动手。 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法学名家精论丛书——行政法学精论
本书共设十四章,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制的完善;简政放权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决策法律制度;行政执法改革;政府监管的创新与发展;行政程序统一立法;透明政府的理念与制度;应急法治的原理和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发展与主渠道实现;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的发展;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国家监察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各章内容既突出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又反映行政法治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力求为读者描绘出新时代行政法理念的真实图景。
法制现代化与法治政府
《法制现代化与法治政府》是目前国内一部较为系统地将法制现代化进程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著作。《法制现代化与法治政府》以西方法治理论为参照系,在分析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本土制度背景的基础上,以“主体一行为一监督”为主线,论述了法治政府制度构建的内容,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论证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可行性和可能遇到的障碍,以及应当遵循的模式和路径。
行政程序立法研究
本书以最新拟定的具体条文及详细说明为主要内容,系统研究了行政程序法的基础理论与制度,重点分析了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行政主体、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信息公开等制度,还对各类行政程序及程序违法的责任等问题有深入研究。 本书是国内知名的行政法权威与行政法实务部门密切合作、倾力推出的一部力作,是行政程序法领域的标志性成果,反映了行政法研究的最新进展。立足中国行政法治实践需要,在全面论述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基础之上,充分吸收借鉴了国外行政程序立法及研究成果,为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勾勒出基本框架。
中国行政诉讼法
《中国行政诉讼法》主要内容:近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取得明显进展。最高人民法院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实践和国家赔偿实践发展需要,及时公布了有关《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也有很大发展。为及时反映我国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取得的最新成果,适应法学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决定对1998年版的教材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章节是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八章第一节、第九章等。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赵鹏参与了本次修订工作。
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
《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重点就立法程序制度和程序功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立法程序制度包括专家立法、公开立法、听证及公告制,而程序功能要素又包括立法规划、法案提起、审议法案、表决、公布等,对于一个完整、高效又有质量的立法过程而言,这些制度和功能要素是缺一不可的。
科技资源共享立法问题研究
《科技资源共享立法问题研究》从法律的研究视角,运用法律的研究方法,在分析我国及国外科技资源共享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科技资源的范围与分类、科技资源共享的原则、科技资源共享管理机关、科技资源共享活动中的各项管理制度、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资源共享中的纠纷解决与法律责任等问题,最终形成《科技资源共享法》(专家试拟稿)条文及论证意见。